随笔

回忆杂文随笔

时间:08月06日 网络精选 随笔 我要投稿

【荐】回忆杂文随笔12篇

  翻开这页散发着墨香的文档,让我们一起踏上回忆的旅程。每一篇随笔都是生活的印记,它们教你思考,激发你的共鸣。无论是欢笑还是泪水,都在这些文字中找到了家。所以,请你拿起鼠标,让阅读成为连接过去与现在的桥梁。一起探索那些深藏在回忆中的故事吧!

如果你变成回忆杂文随笔 篇1

  文件夹里有一个名为0226的文档,打开之后只有一行字:你在淤泥里游泳,我在飞机上写诗。是二月二十六日当天准备写的一篇随笔,结果只留下这么一句,就没有再续。现在已经是四月的尾巴。

  手机备忘录里有很多诸如此类的没头没尾的断句,都是脑子空闲时的灵感迸发,有的是应景,有的是单纯的情绪发泄。总觉得那些句子在某些时候放在某一篇随笔里会一语抵过千言,直中要害。

  元宵节的时候我写:这世界有人在过节,有人在渡劫。后来有人说这一句很酷。写下这句的时候我刚从公司加班出来,一如往常地向地铁站走去,远处暗夜不时有烟火在空中爆开,声响不大,光亮耀眼。两个女生快步从眼前走过,急着去看烟花。悲悯苍生可取,顾影自怜可弃。

  某天晚上十点多搭人迹寥寥的地铁时我写:确实有点喜欢坐地铁,当然是人不多的时候。一个大铁箱子隔着玻璃呼啸而来,一群人下,一群人上,然后呼啸而去。到达一站,下来一些,上去一些。对面的座位空了出来,等待被陌生人占满。

  有人离开去往别处的时候我写:去做那个把背影留给别人的人,驻足原地是件极需勇气的事。

  很喜欢之前的文章里写过的一句话:流年来信对我说,人生况味须自品。妙哉。

  摘下一片叶

  前天晚上跟两年多未见的老同学小沈再次见面。他来北京出差,烫了头发,已为人父。整体感觉是说话比以前浪了。可能经历结婚生子创业等重大事件确实会对人有很大影响,让人思考很多。一个人的改变,我们总说是依靠时间,其实更多的是在时间里发生的事。

  然而言辞之间却满是对自己女儿的疼爱和作为父亲的担当。我们吃完饭已经十点多,然后我带他去了一间酒吧,他不能喝酒,点了杯无酒精的饮品,我要了杯『蓝月亮』,快十二点的时候才道别。

  他讲了一件前同事的事,触动蛮大。姑且把主角叫Z。

  Z是小沈公司之前的员工,因为公司效益不好,Z在职期间面试了阿里,并顺利拿到Offer。入职体检的时候,Z被查出心肌扩张。是真正的晴天霹雳,下雨天打雷偏偏劈中你,躲也躲不开一样。Z不相信体检结果,又在南京四处求医,医生们给出的结论是Z这个是先天性的疾病,但不是心肌扩张——具体叫什么我没有细问。小沈说Z的心脏比普通人要大出三分之二,连接心脏的主动脉直径达到8cm,比普通人多出5cm。医生说Z随时会因为主动脉破裂而死,丝毫不是危言耸听,必须立即手术。小沈陪着Z在南京到处找医生问诊,亲眼看到Z在得到医生答复时的复杂的眼神,无助与绝望混杂,万难接受,作为旁观者都觉得万分煎熬。

  阿里是去不成了。Z跟他妈又来北京,千辛万苦找到据说北京在该领域排名第二的名大夫,大夫给他开了些药说让他回去休养。回去之后Z又在网上四处问询,得到的答复都是必须立即手术,否则随时有生命危险,于是又跟他妈来到北京找了旅店住下。小沈说可能那个名大夫是因为医院床位不够才没说必须立即手术的事。结果在旅店的头一天,Z突然心跳急剧加速,坐到在地,好像死神已经向他伸出了双手。医生说过这种状况会随时出现,是主动脉内膜被血液撑破裂导致,如果主动脉完全被撑破,就彻底无药可救了。Z他妈叫了救护车,结果因为道路复杂,耽误很久才到。Z就一直在那里瘫着,像一个被点燃引线的炸弹,死神就在不远处拿着火机直勾勾地微笑。

  经过八个小时的手术,Z被救了过来。一米八几的小伙子,躺在手术台上,从颈部下面开刀一直到腹部。手术期间心脏无法运作,只能依靠旁边的机器将身体连接起来,打开胸腔,冰冷的管道插进身体,维持身体血液循环。然后永久性安装机械装置在身体里来维持生命。醒来的时候,Z因为身体排异现象呼吸困难,身体也无法动弹,如同一个只有意识的木头人,着急地用手不停拍桌子发出声响。护士也不知所措,于是叫来医生紧急处理。手术顺利,只是以后Z的身体里永久地住着两个冰冷的机械装置,不能情绪激动,不能剧烈运动,不能劳累。Z以前很喜欢打篮球,以后只能作为观众。

  Z他妈推着他在医院里第一次放风,Z用手抚摸着绿化带的树木,摘下一片叶子久久不能放手。Z跟小沈说真的像重生了一样,看着天空蔚蓝,云朵稀疏,树木繁盛,就真切地觉得活着真好,这就是世界,这就是生命。Z以后每天都得吃药,因为要减少身体的排异现象,同时要吃降低凝血,因为担心血液附着凝固在机械装置上面造成生命危险。所以如果有伤口的话,Z要比普通人更难自愈伤口。说到这,小沈还打趣说,你想想如果是一个女生的话,每个月该怎么办。

  小沈说自己作为一个目睹整个过程的旁观者都觉得如此煎熬,要是真的降临在我们自己头上,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处置,最放不下的就是对他百般依赖的小女儿。

  除死无大事,我说。

  浮萍们的故事

  上个周末北京下了两天雨。C、H和我三个人找了两天的房子。两天走了四万步左右,把望京转了个遍。周一上班的时候仍处于断电状态。

  给很多的中介打电话,被带着去不同的楼里看了十几间屋子。有的屋子一百多平,空着,户型装修朝向都不错,价格不菲;有的.空屋子八十平左右,切成三居,脑袋快要撞到屋顶,逼仄狭小,暗无天日;有的屋子租客正在搬离,像刚经历战争一样,东西杂乱,满处污渍,木地板破裂翘起露出大坑;有的屋子在一百平米左右的空间里塞了十来个人,有老有少男女混居,到处都是单人床,生活杂物肆意摆放,气味难闻,一秒难待,租客们各自躺在床上玩手机并无交流。C那时候正遇到身体不适情绪不稳,看到那些蜗居陋室的人们之后说,那简直不是人过的日子,不在家好好待着来北京干嘛。嚷嚷着跟H说,要不咱们离开北京吧。

  周六看到两套还算合适的房子。第一套月租九千五,只是三个卧室差别略大,客厅也小,就留作第一备选。第二套月租过万,面积朝向装修都属上乘,只是距离地铁站较远,也留作备选。周日下午又看了几套都不满意,傍晚的时候得知昨天九千五的那一套已经被别人租走,突然像是被人塞了一嘴的狗屎一样。一直到晚上八点多看完最后一套房子,都没找到比那一套更合适的。三个人找了个地方吃饭,期间中介大哥说第二套月租过万的那个房子也有其他租客中意,明天中午就签合同。考虑再三,决定去签。那时候天又下起雨来,三个人走着去中介门店,H说要纪念下这个日子,于是三个人停在路边合了个影,苦瓜的微笑。路过一家商场的时候又停了下来,C跟H抽起烟来,一根又一根。H现在的月租是两千多点,一下涨了一千多心里怎么也难以接受。另外就是三个卧室的定价问题,主卧肯定是最贵的,压力相对更大,我说那我住主卧吧,但是定价不能比最小卧高那么多。C跟H有不同意见,于是三个人僵持在那里,他俩不停地抽着烟。C苦笑说,咱们特么的为了五十块钱在这磨叽半天,说出去多搞笑。以前换地方没什么感慨,这次可能有雨天布景,突然有一种身世浮沉雨打萍的感觉。

  十一点左右的时候我们到达门店,H说先等会,于是三个人在雨里又相对无声良久,最后终于踏进中介的门店。那时候只剩三个工作人员,办手续期间又走了两个,然后中介大哥跟我们拿着合同去新住处检查房间设施,签合同、转账付款。H跟C借了六千。

  回到家已经一点多。我发了个状态:候鸟初歇,仍需向前。那时候就在想,环境的改变对于我们自身的影响到底能有多少,从深圳到北京,自己有多少改变与成长,总要从其中找到对自己有促进作用的因素才是好的吧。

  如果你变成回忆

  没来由地想起当年高考前夕,在院子的墙上写下的『我的未来不是梦』七个大字。

  有时觉得预兆无用,前方并无领路人,没有专属的神明给我们庇佑,我们猜不出命运手里的牌是你要得起的对三还是要不起的王炸。就如同你心里喜欢一个人,你觉得草木凋零、日升月落都在给你预兆,风吹向左,可以并肩,风吹向右则注定无缘。实则没有任何关联。

  你在无眠长夜里的等待,你在落木萧萧下的凝望,你抵临深渊,长歌当哭,画地为牢,饮鸩止渴都是书写自己的故事,其余无关。

  这世界总有人给你的回忆增加分量,蒙上灰尘,让它变得沧桑厚重。

  如果有一天你变成回忆,谁在浮光掠影里等你?

童年的回忆杂文随笔 篇2

  六年级毕业的那个暑假,没有作业,告别了亲爱的小学,那时候拒绝了一切 ,再享受一下最后的童年。快乐的同时,内心夹杂着许多伤感与恐惧,我面对的是初中那一扇未知的大门,在即将告别童年迈入青春之时,内心中对青春充满好奇,但仍对童年充满眷恋的不舍。初中的紧张生活,尽管我心中仍有那么一点的童心未泯,但童年,再也回不去了,留下的只有怀念。

  我曾多次想过,是否也要在夏天踮着脚捉树上的蝉;在冬天坐在雪地上,用那双早已冻得通红的手塑造一个永远不化的雪人;在孩子中奔跑着,欢呼着...但这些事,换成自己做,一个十四岁的青春少女,一个同母亲站在一起还要高出她一头的“大孩子”。这些事情,不仅在别人眼里,就算在自己眼里,也很傻。同样的'一件事,换一个年龄,就有不同的意义,不同的见解。童年就像一场梦,一场美好的梦。是长大后用来回味的。坐在钢琴前,弹奏着那首塞内维尔·图森的《童年的回忆》。手指在黑白键间穿梭着,来来回回,琴声流荡,像是把童年所有的回忆,全部回放了一遍。我的童年是一只蝴蝶,它飞舞着,飞舞在那片只属于它的田野上,带着梦想前进,越飞越美丽...

  ——谨以此文,纪念我已逝去的童年,人生的路还很长,无论怎样,都要像蒲公英种子那样前进,带着不灭的信念和理想,走下去,走下去......——q 2013.6.1

童年的回忆杂文随笔 篇3

  六年级毕业的那个暑假,没有作业,告别了亲爱的小学,那时候拒绝了一切 ,再享受一下最后的童年。快乐的同时,内心夹杂着许多伤感与恐惧,我面对的是初中那一扇未知的大门,在即将告别童年迈入青春之时,内心中对青春充满好奇,但仍对童年充满眷恋的不舍。初中的紧张生活,尽管我心中仍有那么一点的童心未泯,但童年,再也回不去了,留下的只有怀念。

  我曾多次想过,是否也要在夏天踮着脚捉树上的蝉;在冬天坐在雪地上,用那双早已冻得通红的手塑造一个永远不化的雪人;在孩子中奔跑着,欢呼着...但这些事,换成自己做,一个十四岁的青春少女,一个同母亲站在一起还要高出她一头的“大孩子”。这些事情,不仅在别人眼里,就算在自己眼里,也很傻。同样的'一件事,换一个年龄,就有不同的意义,不同的见解。童年就像一场梦,一场美好的梦。是长大后用来回味的。坐在钢琴前,弹奏着那首塞内维尔·图森的《童年的回忆》。手指在黑白键间穿梭着,来来回回,琴声流荡,像是把童年所有的回忆,全部回放了一遍。我的童年是一只蝴蝶,它飞舞着,飞舞在那片只属于它的田野上,带着梦想前进,越飞越美丽...

  ——谨以此文,纪念我已逝去的童年,人生的路还很长,无论怎样,都要像蒲公英种子那样前进,带着不灭的信念和理想,走下去,走下去......——Q 2013.6.1

回忆杂文随笔 篇4

  的确如此,近日我用晨读时间翻看以前写的生活日记,记录了我少年到中年的生活历程。

  在少年的记忆中有三个人让我记忆犹新。第一个人是姥爷,我的初中是在姥爷家度过的。姥爷让我受益匪浅,每当有卖牲畜粮食的收入账,他总让我帮他算,其实他早已心中有数。每当放学或放假他总让我帮他做家务,我总是噘嘴嗙腮不情愿的完成。每当我在修理的道路迷茫时,他总鼓励我给我坚持的勇气。虽然他已经不在了,但他那魁梧的身影,慈祥的面容,就像黎明前的星星永远闪烁在脑海里;第二个人是父亲,记得在严寒冬季的星期天,父亲骑着永久牌自行车到学校来接我,天很冷但他仍然摘下妈妈刚织的绿围巾扎在我的头上,气喘吁吁得胡子都被冻白了,还哼着小曲摇摆着身体用力的蹬着自行车。在我的心里很甜很美很温暖!虽然现在他已皱纹满额头,但是在我的心里他永远年轻;第三个人是师傅,我初中毕业后是我的学徒时代。这时期就像是嘴黄未坚的雏鸟幼稚得很。记得师母蒸的馒头有黄点子,就被我将一锅馒头全部丢进了垃圾桶,结果被师母狠狠地批评一顿。还经常在睡前因为想家而泪湿枕巾。在刚学习修理三四轮、摩托车时,师傅让我卸发动机,我反问:“发动机在哪?”学铁匠时手握锤在砧上砸铁,老者问吾曰:“汝累乎?”吾反问曰:“累何也?”

  现在回想起真可谓是懵懂、莽撞、不知疲倦的少年啊!

  我的青年经历了爱情花开蒂落、事业不见起色、身体疾病繁多的风雨历程。是意气升发与锐意进取的;是挫折与磨难的;是无奈与迷茫的'。

  爱情犹如萌发的春草,不让它冒尖它也冒尖;爱情又如奔流的潮水,想阻遏也阻遏不住;爱情像溪水那样温柔,像高山那样庄严,像雪花那样纯洁。爱情在没结婚之前是羡慕的、期盼的、不舍的、思念的非常甜蜜。结婚之后生活重担压在肩上,很烦恼疲惫。因琐碎小事与妻子吵了起来,他毫不留情地把洗脚水泼在我身上,我捶了他两拳,妻子哭着回了娘家。真是福不双旨,祸不单行,没过几天我感觉视力模糊,眼睛疼且红肿,给妻子打电话他却不闻不问置之不理。当时气的我只有一个念头---离婚。

  我夜不能寐,辗转反侧,回想起以前那段美好时光,经过时间的沉淀,权衡利弊,这个念头被淡化了。我再婚姻矛盾中最大的恩人是岳父岳母,是他们再次把女儿送到我身边。最让我感动的是岳母恳切的对我说的一句话:“你比她大,让着她点”现在回想起来心里酸酸的,是岳母的包容给了我反省自己,改正自己的机会。

  婚姻是容忍与迁就,离婚是头脑一热冒失的行为。经过婚姻的暴风雨后我感觉:妻子是我的福星,因为在她的照顾下才能让我克服顽疾;妻子是我的一面镜子,因为只有她能毫无保留的提出反对意见;妻子是我的战友,因为有她与我并肩作战才有今天的成就。

  我的修理部从2002年至今整整度过了15个年头,可以用星星之火来形容。虽然他不是十分红火但也没有完全熄灭。事业的低谷是在2007年至2010年,在面积不算很大的区域,就有七家修理部,竞争力是无与伦比的,更可怕的是德高望重的老机械前辈就在对面开修理部。看见别人的门市红红火火自己的门市冷冷清清,既羡慕又嫉妒。我失望的躺在床上,抬头看见墙上的格言:“感到有困难就是能力不足,感到有麻烦就是方法不对。”静静地反省自己,难道我真的技不如人吗?难道他的价位比我的价位低吗?难道我不会做生意吗?……当时只有一个信念烙印在心底--“永不言弃,坚持到底”。于是我克服自己自尊自傲、自恃己能、固执己见的毛病,切实认真地改变自己,放下身段向前辈学习请教,就这样我的门市也渐渐红火起来了。

  在这十五年里,我不知疲倦、不分昼夜地工作,自己的体能被透支,众多疾病随之而来。2007年右眼虹膜炎,2008年查出强直性脊柱炎,2009年左眼虹膜炎。慢性病像魔鬼一样如影随形缠绕着我挥之不去。在病痛的折磨下才让我明白:“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生命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人的肉体终归寄灭,但不朽的事迹、高尚的精神永存”.

  人生最悔恨的是:等自食其果后才忏悔才明白。我们为何不站在明天看今天。就像我们80岁的时候回想自己呢?要时刻回头看,时常反省自己、认识自己、控制自己、战胜自己、超越自己。

  幸福是在挫折磨难面前努力克服之后成功的喜悦,是血琳琳自我斗争的过程,只有改变自己幸福才会喜欢你。严律己宽待人,尊重别人规划自己是人生路上的必修课。自我修养不是一蹴而就,而是与自身打一场不见硝烟的攻坚战。

  在挫折中是书让我坚强让我知道:“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万物向阳而背阴,抱阴而负阳,自然界有白天黑夜、春夏秋冬,一切自有天意,要用达观的心态去顺应事物的发展,顺其自然心得安。

  在迷茫中是书给我方向,告诉我用谦和忍让静处事入世。书曰:“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意思是说:最有修养的人像水,水善于滋养万物而不与之争不论功劳,能处在大家所讨厌的地方,而乐在其中,所以更接近真理接近道。“道”是规律是人际关为人处事入世的规律,知道规律我们才懂得怎样做自己,用什么样的观点理念面对世间万物;“道”指明了方向……

  能自由自在快乐地活着是人生的意义,学习永远在路上!

杂文随笔回忆 篇5

  -----题记

  你说,如果哪天我走失在了人海,站在最显眼的路牌等你,你一定会来。那是我听到过的最美丽的陪伴。你说,如果没人陪我,你的心会穿越三千公里风尘仆仆而来,这是我听到过最长情的相守。你说,风雨琳琅里都是你。

  又见满夜星空,独自观赏时蓦然回首。那时你总说,月圆时,皎洁的月光洒满你我就不孤单了。你说,亲爱的,我一直都在,就如同这皎月安静的陪着青山美人一样。在飞扬跋扈而又卑微敏感的青春里,不需要太多华丽辞藻,也不需要多么豪迈醉人,只需这简洁如月的承诺就已足够。那时我以为,我的世界装满了一个完整的你。

  时光之门缓缓结茧,我还不及仔细停留,我们便成了这里面的匆匆过客,我和你上演了一场名为光阴的'闹剧。

  我们隔着一千六百公里的距离,看不见你高兴或是失落的魂魄。一阵风中我们做着不同 的梦,梦中你模糊的面颊和我在黑暗中淹没的轮廓不断重现。我越想紧紧挽留,你却越走越远。

  曾经的我们遥想过莫测的未来。你说,待你功成名就,便娶我过门;待你写满情话,便不负佳人。一封封来自远方的信穿梭在你我指尖,传阅彼此的心境。可爱的信啊,它路过一片片我喜欢的麦田,穿越一席席我眷恋的油菜花田,踏过千山万水最终到了我手上。你看,我拿到时的喜悦,以为,那就是我们的全世界。数不尽的夜晚我独自揣摩你的气息,你的爱。

  青春的年华里眷恋深了又深,情不知所起,又不知所终。

  我们经历了看不见的风花雪月,一起走过了四季轮回,我却在来年的夏天再也找不到你。

  你曾经让我用承诺去铭记,了无音讯后我便要用全身的力量去忘记。末了,一年的异地感情无疾而终,没了回信。而我,再也找不到关于你的任何消息。你的那些满满承诺被撕碎在岁月里,掩埋在我的记忆里。

  闭上眼就能感受到风疾驰而过的声音,那是眼泪吗?不,只是沙子不小心进了眼。异地的风风雨雨让我们心力交瘁,我们活在不同的世界。我执意要融入你的世界,后来我才明白,你只是从我的世界佯装经过。

  你退了场,悄无声息离开。

  还未来得及露相的情愫戛然而止,我们没了明天,没了未来。

  从此,不念过去,不畏将来,只是,不再有你。你说的甜言蜜语,我的左耳还未曾听清,你就已经消失不见。

  那些年,你真的爱过我,要不然又怎会留下最真挚美丽的谎言等我一一拆穿。只是,岁月不容我们多想,你蹒跚向前,里面的梦啊被时间腐朽,却仍是最美的模样。

  那年太小,我们太单纯,在荒谬而又逆反的年纪里以为爱了就一定要拥有。经年之后,我才明白这是时间赐予我的礼物。

  多年以后,我们在尘封的地点偶然相遇。你是否会轻声对我说:你......还好吗?

  时光之城已爱成殇,以你为牢。

  将你化茧成蛹,装着你和我的故事一起沉睡。

  从此,这云淡风轻的青梦里,多了来时的你。

我在回忆里等你杂文随笔 篇6

  被好友重新翻出的旧日记和旧照片,青涩的笔触和不加滤镜的随拍构图,一个一个的故事更像是不曾远走的昨天。

  然而我们却必须承认时间它是会老去的啊,如同张爱玲笔下的那句“青春就是这样脆弱到无法挽留的东西”。十几岁的时候,你从来不曾害怕父母某一天会老去,你只管努力学习和尽情疯闹。二十岁的时候,你从来不曾担心你这辈子爱上的第一个人是不是也是最后一个,你只管满屏幕的秀恩爱撒狗粮,不计较未来的活着。二十二岁的时候,你从来不曾顾虑在大学毕业的那一刻,你是不是会从此一无所有,就算拥有再光鲜的成绩,就算拥有关系再好的挚友,你只管开开心心的去拍好每一张合影,兴奋地参与临别前最齐人的社团聚会。

  然而一转眼,这么多年过去了,又或者说是曾经我们以为要经历过很漫长很漫长的'时间才能抵达的年龄,一下子来到了。白发爬上了父母的鬓角,以前热爱出门的他们如今更大的爱好是休息在家里好好睡上一天,而他们,也并不是从前那个能够保护你的大力士了。多年不曾联系的曾经形影不离挽在左右胳膊的好友,如今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部落格的照片里,你依旧能够找寻到当年青涩未褪的影子。早已经忘记回忆里二十岁时那个人的样子了,你也遇到了真正懂得和值得的人,你把全部心情收拾妥当不再肆意炫耀,才发现年轻时候的所谓感觉不过一场孩子气的游戏。

  “一年一年又一年,飞逝尽在一转眼,唯一永远不改变,是不停的改变” ,电台的音乐里,缓缓流淌出的是王力宏的歌《依然爱你》。我们都太爱怀旧,怀念的并非过往的回忆,却只是曾经那个傻到会被时间怜悯的自己。

  被好友推荐的乐嘉的性格分析的书,翻看了开头部分,甚觉有趣。粗略的看完解析,如若一定要用颜色定义一个人的性格,大概我们都不能非常准确的定义自己究竟属于“红蓝黄绿”中的哪一种。这大概才是一个观点的内涵之处吧,你总需要把字里行间慢慢琢磨通透,才能够理解其真正的含义。

  那么一路走来的人生,不也是一路琢磨一路收获着的吗。回忆又是什么呢?大概怀揣的是不改的初心勇往直前吧。

初春回忆里都是你杂文随笔 篇7

  春天越来越近,不经意间扭头,已经是花红柳绿了。迫不及待的想带他去看看大自然的春天了。

  最近总是不经意的就想起家乡的春天了。小时候家后面有几颗杏树,初春正是杏树开花的好时候,大概那时候少女心爆棚,每年春天我总会摘了杏花插在花瓶里,当然,那时候是没有花瓶的,都是用爷爷的酒瓶灌满水,插上杏花,就觉得格外好看,有时候还会模仿电视上的试着剪剪花枝,但总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记得小时候为了插杏花收集了好多酒瓶,而且白酒的瓶子确实特别好看,可能也是那时候留下来的毛病,现在一看到漂亮的瓶瓶罐罐就想收集起来。

  那时候在家乡,并不喜欢雨后的感觉,因为雨后的路都变得好泥泞,很难走,去哪里都是一脚的泥,不像现在到处都是水泥地。

  住的附近离一所大学很近,这个时候校园里很多花都开了。有几株玉兰花,粉紫色的花骨朵,看起来格外娇艳高贵。我家老张就格外喜欢玉兰花。我个人比较喜欢落花,好像对什么花我都不是特别热火,还比较喜欢摘花,不过老张不大喜欢我摘花,总觉得我在摧残生命。我大概骨子里就是对什么都不很爱惜的性格,什么都是三分钟热度。

  想起以前在家里种了一株蔷薇,是跟邻居要的根,栽在院子里,我很喜欢她的味道,粉色的花,夏天的时候会吸引很多虫子,老爸便不想让她在院子里了,为此还生了好几天的闷气。一晃这么多年,好久没有见到家里的蔷薇花开了。去年过年回家,看到蔷薇花被移到了门外,生命力真是顽强,老妈说没指望她能活下来,没想到还是长出了新芽。

  有时候想到这些事情,就好像那些光景都是昨天发生的,可是回归现实,我也已经有了自己的孩子。

  学校附近有座山,山上便有白鹭栖息,第一次知道那些鸟是白鹭的时候还挺意外,没想到繁华的城市里会有这么一群小可爱。天气暖和的'时候,骑车经过,总能看到一群白鹭不时的飞起,在树梢上空展翅,像是耀眼的舞者,让人心情都跟着明朗起来。

  最近喜欢听陈一发的童话镇,甜糯糯的声音,唱着童话里的故事,心都跟着静了下来。

  其实春天的短暂总让我感觉很忧心,因为这座城的春天实在太短暂了,好像马上就可以穿短袖了。花开也不过那么两周的时间,很快就会长出更多绿叶来。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太喜欢夏天的绿,可能因为伴随了燥热吧,让人闷热的不舒服。

  花期过后很快就是清明了,这时候的柳芽绿的最是讨人喜欢,真的是油得发亮,积攒了一个冬天的力量都在这个时候爆发出来,垂下绿丝绦,好像比赛一样,看谁更漂亮。

  忙着工作的时候总是很少时间能静下心来去欣赏这些新意,想起小时候的梦想,一定要游览一遍祖国的山山水水,好像马上就到中年了,还没有怎么出去游玩过,甚至还没有出过一座省。总觉得有了时间就没钱,有点钱的时候就没时间,于是时间就这样在指尖溜走了。

  找个机会,去看望大自然去,哪怕只是去郊外走走,呼吸一下不一样的空气就可以。不能委屈了自己,自己就要对自己好。

回忆里的春天最美杂文随笔 篇8

  城市里的春天,公园或街头花坛里只要开出一朵花来,就令行人兴奋得立马掏出手机各种角度对焦起来。

  半个月前,运河公园和三峡大学的樱花、桃花开得正艳。粉嫩的桃花朵朵绽放高挂枝头,仿佛一场雨来枝条就要被压断;樱花的花瓣较之桃花是小了些,其气质却丝毫没有输给桃花。她清丽端庄,洁白高雅,在春风中轻柔地扭动着婀娜的身子。

  只是光秃秃的树枝上坠满了花朵,不见一片叶子,是怎么都觉得突兀的事儿。让人在欣赏花的同时总觉得欠缺了点什么。

  城市里的春天纵然再美,我依旧固执地认为它没有记忆中家乡的春天美。

  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之女,心念农村的一砖一瓦,一花一木。若非不得已,我是愿意待在农村的。

  或许,灵魂和肉体必定要有一个在外漂泊着。

  记忆中的春天,田埂上、草坪上开满了金黄的野花,花朵不大,一株一株嵌在草丛里,随风轻轻摇曳。

  夕阳的余辉洒下来,像是给大地镀上了一层金,徜徉在花海里,分不清是画卷还是生活。

  记忆里的春天,清晨的鸟鸣特别清脆。它们或站在电线上,或立在枝头,或落在房顶上,不时翘首以盼,呼朋引伴,又或者只是纯粹的开嗓。

  记忆里的春天,菜园里的青菜翠绿欲滴,白菜苔开出花儿来,蜜蜂悠闲地在花间采蜜。

  记忆里的春天,树木吐出新芽,春雨过后,由芽变成叶片,只需要一夜的时间。

  记忆里的春天,炊烟穿过瓦楞袅袅升起,盘旋在空中,久久才散去。饭菜的香味从农舍里溜出来,萦绕鼻尖。

  记忆里的春天,乡亲们穿着汗衫和解放球鞋躬身耕作在地里,油彩地里戴着草帽的村民似乎是不曾挪动过。

  记忆里的春天,我坐在门槛上吃着早饭或午饭,将碗里的饭团敲起来丢给识香而来的小鸡们,它们蜂拥而上,毫不相让。

  而如今,记忆仍在,景和情早已被现实覆盖。有些事或许只适合存在记忆里。

  某天出差,坐在小巴士上,巴士迅疾地行驶在高速路上,耳朵里塞着耳机的我时醒时昏沉。就在清醒的那一瞬,我看到车窗外不远处的.油菜花开成了一片海,周围的农舍俨然浸泡在了那片海里。

  就连那坍塌已久的废墟都被油菜花映衬得耀眼起来。

  我不禁在记忆里搜寻家乡的春天。

  大城市容不下肉身,小城市放不下灵魂。更何况是农村老家呢。

  如果可以,我是愿意一直待在农村的。只是做一件事情,需要鼓足莫大的勇气。我一向不畏惧闲言碎语和怀疑的目光,但面对生活的压力时我感到无奈。

  想来有一天,我走在乡村新修的水泥路上,和村里的每一个老人寒暄,听他们讲自己的故事,再远一点,走到别的村里去,或是更远一点,去到镇上,再更远一点,去到别的县或市。

  我以为,那就是我所乐意的生活。用一部手机,记录下我所有的生活。

  我是周小北baby,感谢您的阅读。愿我的文字对得起您的时间。

如果你变成回忆杂文随笔 篇9

  前天晚上跟两年多未见的老同学小沈再次见面。他来北京出差,烫了头发,已为人父。整体感觉是说话比以前浪了。可能经历结婚生子创业等重大事件确实会对人有很大影响,让人思考很多。一个人的改变,我们总说是依靠时间,其实更多的是在时间里发生的事。

  然而言辞之间却满是对自己女儿的疼爱和作为父亲的担当。我们吃完饭已经十点多,然后我带他去了一间酒吧,他不能喝酒,点了杯无酒精的饮品,我要了杯『蓝月亮』,快十二点的时候才道别。

  他讲了一件前同事的事,触动蛮大。姑且把主角叫z。

  z是小沈公司之前的员工,因为公司效益不好,z在职期间面试了阿里,并顺利拿到offer。入职体检的时候,z被查出心肌扩张。是真正的晴天霹雳,下雨天打雷偏偏劈中你,躲也躲不开一样。z不相信体检结果,又在南京四处求医,医生们给出的结论是z这个是先天性的疾病,但不是心肌扩张——具体叫什么我没有细问。小沈说z的心脏比普通人要大出三分之二,连接心脏的主动脉直径达到8cm,比普通人多出5cm。医生说z随时会因为主动脉破裂而死,丝毫不是危言耸听,必须立即手术。小沈陪着z在南京到处找医生问诊,亲眼看到z在得到医生答复时的复杂的眼神,无助与绝望混杂,万难接受,作为旁观者都觉得万分煎熬。

  阿里是去不成了。z跟他妈又来北京,千辛万苦找到据说北京在该领域排名第二的名大夫,大夫给他开了些药说让他回去休养。回去之后z又在网上四处问询,得到的答复都是必须立即手术,否则随时有生命危险,于是又跟他妈来到北京找了旅店住下。小沈说可能那个名大夫是因为医院床位不够才没说必须立即手术的事。结果在旅店的头一天,z突然心跳急剧加速,坐到在地,好像死神已经向他伸出了双手。医生说过这种状况会随时出现,是主动脉内膜被血液撑破裂导致,如果主动脉完全被撑破,就彻底无药可救了。z他妈叫了救护车,结果因为道路复杂,耽误很久才到。z就一直在那里瘫着,像一个被点燃引线的炸弹,死神就在不远处拿着火机直勾勾地微笑。

  经过八个小时的手术,z被救了过来。一米八几的小伙子,躺在手术台上,从颈部下面开刀一直到腹部。手术期间心脏无法运作,只能依靠旁边的机器将身体连接起来,打开胸腔,冰冷的管道插进身体,维持身体血液循环。然后永久性安装机械装置在身体里来维持生命。醒来的时候,z因为身体排异现象呼吸困难,身体也无法动弹,如同一个只有意识的木头人,着急地用手不停拍桌子发出声响。护士也不知所措,于是叫来医生紧急处理。手术顺利,只是以后z的身体里永久地住着两个冰冷的机械装置,不能情绪激动,不能剧烈运动,不能劳累。z以前很喜欢打篮球,以后只能作为观众。

  z他妈推着他在医院里第一次放风,z用手抚摸着绿化带的树木,摘下一片叶子久久不能放手。z跟小沈说真的像重生了一样,看着天空蔚蓝,云朵稀疏,树木繁盛,就真切地觉得活着真好,这就是世界,这就是生命。z以后每天都得吃药,因为要减少身体的排异现象,同时要吃降低凝血,因为担心血液附着凝固在机械装置上面造成生命危险。所以如果有伤口的话,z要比普通人更难自愈伤口。说到这,小沈还打趣说,你想想如果是一个女生的话,每个月该怎么办。

  小沈说自己作为一个目睹整个过程的旁观者都觉得如此煎熬,要是真的降临在我们自己头上,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处置,最放不下的就是对他百般依赖的小女儿。

  除死无大事,我说。

一个回忆的角落杂文随笔 篇10

  狄更斯的双城记里有这么一句话,对于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而对于某个人,你是他的整个世界。

  懵懂灿烂的青春期里,拥有着纯碎的友情,爱情!那里几乎是每个人最美好回忆的存在,无知过,无悔过。每一天都像是过在心坎上,那里有某一个柔软的角落,也许住着某一个人,也许住着一个部落。

  下课铃声的响起意味着安静的校园又要欢腾起来。教学楼的走廊上又站满了少男少女们。安可记得刚入校时要军训,校园里都是穿着迷彩服的稚嫩脸庞,那段时间,安可总是一个人来回,刚入校,还没有认识的人。下课后的安可喜欢从教学楼走廊的窗户上往下看,或者是花花草草,或者是来往的学哥学姐。

  可能冥冥中自有天注定,有些人,只需要一眼,就好像前世就认识一样,原来是他。唐朝,隔壁班的男生,脸庞还算帅气,喜欢踢足球,这时候后来安可看到的。以后的日子里,安可总是时不时的`会遇到他,或者在去往食堂的路上,或者在体育课的操场上。

  可老天又好像在捉弄人,经常遇到,却又总也没机会认识。

  安可并没有期待太多,那时候的少女总有些小秘密,对什么都抱有美好的幻想,爱情也是其中之一,注意到了唐朝,便有了心思,有了心思的安可,总会有很多莫名其妙的想法,下一次见面会在哪里偶遇呢?他是不是也关注过我呢?我们会认识吗?

  安可是个内向而又敏感的女孩子,朋友少,关于唐朝的事情也没有知道更多了,更不知道那是不是就是爱情。可是安可觉得,生活中因为他多了很多甜蜜和期待,尽管学业繁重,安可还是想认识他,安可不想以后后悔。

  作为女孩子,跟男孩子表白需要莫大的勇气,何况安可其实很内向。总要去试试,就算失败了,也没有遗憾了。

  那样青春的年纪里,爱情在少男少女的眼里都是完美的。安可也不例外。放学后的安可在走廊上徘徊了好久,因为唐朝总是很晚才离开学校,他是走读生,而安可是寄宿生。

  安可的忐忑在那个青春期里显得尤为突出,安可觉得自己简直是疯了,从来没有做过这样出格的事情。

  唐朝出了教室之后就往楼梯处走去,安可不知道唐朝有没有看到自己,安可只看到楼梯处有个穿校服的女生在等人,她等的那个人好像是唐朝呢!

  他们相互微微一笑就走下了楼梯,安可远远的跟着,只当是顺路。

  安可觉得有什么东西从心中抽离,悬在半空的心一点一点的往下沉。

  原来,唐朝已经有心上人了。

  原来,这么久,不过都是自己自作多情。

  原来,这就是暗恋吧!

  或许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安可吧?难忘的青春里,总会有那么一件事,一个人久久不能忘怀,或留下遗憾,或充满甜蜜,但他们都让回忆的时钟敲进心坎里,或者是颗朱砂痣,或者是道不能愈合的疤。

  那个年代的我们,青春里都是郭敬明的文字,明媚的忧伤贯穿了整个夏季。

  阳光透过树枝照进窗户,斑驳陆离,安可抬手遮住耀眼的阳光,仿佛看见窗外站着那个阳光的少年。安可自嘲的笑笑,距离那件事过去了很久,安可更多的心思放在了学业上,马上就要高考了,可能以后都不会再有这样的机会坐在这里读书了。安可略有几分伤感。

  晚自习更多的时间是用来复习,老师亦不在多管。安可用拇指,食指和中指转了一下笔,圆珠笔掉在桌子上,啪的一声,思绪又拉回了课本上。

  铃声响起,晚自习结束了。安可像往常一样慢腾腾的收拾着书包。

  “安可,有人找!”

  不知是哪位同学喊了一声,安可差异的抬起头,走出教室。门外走廊上只站着一个少年,是唐朝。

  “请问,是你找我?”安可不确定的问。

  “是,我想问问你有没有时间一起走走?”唐朝略显窘迫的说。

  “哦!”安可的心突然雀跃起来,好像阴了好久的天突然被太阳照进来。

  夜晚的校园还很热闹,他们一前一后的走着,月亮有些朦胧,可是安可还是觉得好美。

  他们围着校园走了一圈又一圈,校园里的人少了很多。

  “你准备考哪所学校?”唐朝突然问。

  安可抬头看看他,“我还没想好,不过不想出省呢!”

  “哦!”

  气氛又安静了下来。安可觉得就算这样一直走下去也愿意。

  “我该回去了!”安可小声说。

  “好,我送你到宿舍楼下!”

  安可激动的一夜没睡,我们这样算什么呢?安可不知道,也不想管了。第二天安可继续去上课,注意到隔壁班围着一群人,原来有人转学了。

  安可一向不爱看热闹。继续走回自己的座位。

  “安可,隔壁班的唐朝转学了,听说他家很有钱呢!”

  安可拿课本的手楞在那里,没有回话。

  转学了吗?怎么会这么突然,安可有点不相信。安可觉得这一天好漫长,放学后的安可以为唐朝还会来找,可是空空的走廊里哪里还有人。

  安可不得不承认,他们是有缘无分的,他们的情分就只有昨天的那一个放学后。

  好些时候,爱情就是这样突然而来,又突然离开。快的让人措手不及。在那个懵懂的青春里,没有什么能明白说出来,可又好像什么都懂。

  以后很长的时间里,安可都会想起这样的一个夜晚,既然现实已经如此,没有什么可懊恼的了,有的只是一丝遗憾,还有一处很柔软的地方,那里有一个小小的房间,房间里住着一个少年。

  青春无悔,总有那么一瞬,会放下。

好像勾起了许多的回忆杂文随笔 篇11

  有时候听一首歌都觉得太慢,却又不知何时眨眼一瞬,那首歌已在手机里带过好几个年头,再听起,就将往事的时光碎片一把捞起铺在眼前。

  那些东西消失了吗?

  没有,它们只是藏进了你梦里的旧匣子。

  一个小故事:小兔躲在大树后面,垂着耳朵,眼睛盯着手里的.松果,一不小心眼泪就“啪嗒”的掉下来。

  “你怎么啦?”小熊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小兔急忙抹掉了泪水,抬头瞪着小熊说:“我没事!”但湿漉漉的眼眶还是出卖了它。

  小熊笑着和它一同靠在了大树上,看着它手里的松果,问:“是松鼠吗?”登时小兔的眼泪又涌了出来,它吸了吸鼻子,说:“松鼠是我在森林里最好的朋友了,可是它现在不见了,我到处都找不到它,一想到没有人和我一起找胡萝卜、搬松子,我就非常难过,一点也开心不起来了。”

  说完,它又垂下头,愣愣的望着那颗松果。

  小熊突然拉住了它的手,望着前方说:“你知道吗?我们的人生就是一个环形跑道,身上背的东西多了,难免就会掉出来一些,但如果你一直继续往前走就会发现,那些失去的都会以另外一种方式回归。”

  “你总会长大的,长大就意味着要面对离别,你要学会独自承受一些事,不是每个人都会一直在你身边的。”

  说着,小熊顿了顿,握紧了小兔的手,转过头凑到它耳边说:

  “但是我会陪着你的。”

  “但是我会陪着你的。”这句话在小兔心里重复了一遍。

  小兔垂着的耳朵跳了一下,反手握住了小熊的手。

那片夜空下的回忆的杂文随笔 篇12

  6岁的夕夕和外婆坐在门口,外婆拿着蒲扇轻轻地扇着风讲着遥远的过去和那些美丽的传说。

  外婆说:“夕夕,你看天上,有一颗很亮很亮的星星,那是外公,他在看着我们呢。”“外公?”六岁的小夕夕不解地望着外婆。

  她从来没见过外公,只听外婆和爸爸妈妈讲过,外公在她还没出生的`时候就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而且再也不会回来了。

  “是啊,外公。”外婆说道:“夕夕,你知道吗?那些离开我们去了远方并且再也回不来的人啊,其实一直都在我们身边,要是想他们了,到了夜晚,抬头看看天上,那些最亮的星星就是他们。”

  夕夕懵懵懂懂地点头,问道:“那外公认识夕夕吗?夕夕从来没有见过外公,他会认识我吗?”

  “外公当然认识夕夕啊。”外婆摸着夕夕的头,说:“夕夕这么乖,外公他啊,很喜欢很喜欢夕夕的。”

  夕夕听着开心地笑了,挥着小手向天上的外公打招呼:“外公,夕夕也很喜欢很喜欢你哦,还有外婆!”

  外婆又说道:“所以,夕夕,要是以后外婆也离开了,你要是想外婆了,就对着天上的星星说话,外婆就会听到了。”

  夕夕一听到外婆要离开自己,整张小脸都皱起来了,嘟着小嘴不满地问道:“外婆要离开夕夕吗?”

  “等夕夕长大了,外婆就得去找外公了。”夕夕更加生气了,“那夕夕不要长大,这样外婆就不会离开夕夕了,夕夕不要外婆走。”亮晶晶的眼睛染上了泪花,眼看着就要决堤了。

  外婆连忙哄着:“好好好,外婆不离开,外婆永远都陪着夕夕,夕夕最乖了,外婆可不舍得丢下夕夕。”夕夕这才满意,转眼又笑着跑去捉萤火虫。

  外婆在一旁看着,眼睛从未离开过她的身影,时不时地叮嘱着小心。记忆里的外婆很慈祥很慈祥。

  一缓二十年过去。夕夕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里,忙碌了一天回到住处,卸下一身疲惫来到窗前。

  这座城市的夏天很炎热,没有凉凉的夏风,看着天上寥寥无几的星星,耳边没有了蝉鸣声,没有蛙叫,没有了随处可见的萤火虫,更没有外婆的蒲扇在旁边轻轻地扇着风。

  “外婆,你还好吗。和外公在一起,你应该很幸福吧。夕夕好想你。你放心,夕夕过得很好,有乖乖地吃饭睡觉。外婆,你要是想夕夕了,就到夕夕的梦里,让夕夕见见外婆吧。”望着窗外,那些有外婆的夏天,仿佛就在昨天。

  回到卧室关了灯,躺下。梦里,她回到了那年的夏天,那个夜晚,外婆就坐在她的身边,手里拿着蒲扇轻轻地为她扇着风给她讲那些美丽的传说。

  耳边传来阵阵蝉鸣声,不远处池塘里的青蛙依旧在不知疲倦地叫着,天上的星星很多很亮,她开心地追着萤火虫跑,外婆就在旁边叮嘱着:“慢点跑!别摔着!”

  外婆,我好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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